城市景观亮化误区
霓虹闪烁、灯火辉煌、亮如白昼……眼下,我省不少城市都很注重夜间的景观照明建设,以此提高城市形象,延长和扩大市民及观光者夜间活动的时间与空间,拉动夜间经济,促进商业、服务业和旅游业的繁荣。本来立意很好,但是,南京照明学会的专家们在调研后指出,一些城市景观照明出现了规划滞后、盲目发展、互相雷同的问题,呼吁有关部门加以关注和协调。
专家们说,目前有很多景观照明都是单位自发行事,各自为之,从而造成该亮的不亮,不该亮的反倒很亮的局面,整个城市的夜景显得分散零乱。同时,现在建筑物的景观照明几乎都用轮廓灯装饰,商业街的则采用霓虹灯,其他特种照明方式很少“露脸”,以致许多建筑物亮则亮矣,但缺乏层次,立体效果差。还有霓虹灯、灯箱广告等盲目求大造成不同程度的光污染,干扰和影响人们的工作和休息。
在调研中,专家们发现景观照明中的误区也较多,常见的一是认为“越亮越好”,其实亮度过高,不仅破坏了视觉适应的平衡,形不成美感,而且浪费电力资源。二是喜欢“面面俱到”,胡子眉毛一把抓,分不清重点。专家认为,景观照明要挑选城市最有价值的景观进行美化,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三是讲求“热热闹闹”,以为这样很“喜庆”。事实上景观照明设施是一项长久性的城市基础设施而不是临时搭建的节庆灯饰,其载体是建筑、广尝街道、园林等城市的景观元素,不能喧宾夺主。
那有何对策呢?专家们建言说,规划首先要到位,可以将城市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整合在一起,用来指导实际建设。作为一种城市光文化,景观照明折射出的文化积淀、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能为一座城市锦上添花,因此,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环境心理学、生态学,为城市“度身定做”合体的景观照明体系。另外,随着太阳能技术、LED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城市景观照明又插上了“科技翅膀”,有关部门可制订高能效照明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引导用户使用优质、节能、环保的照明工具,打造“绿色照明”工程,以摒弃光污染的产生。